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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镇坪县法院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2月18日,镇坪法院党支部组织支委会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由镇坪法院党支部支部书记汪莉主持,支部副书记刘明洋、纪律委员陶勇、组织委员赵永鑫、宣传委员邹维维参加。

会上,党支部书记汪莉全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就支部贯彻落实好《条例(试行)》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支委委员要深入学习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学懂弄通、烂熟于心,不断提高抓党支部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党支部委员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会议,迅速在整个支部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三是要加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发展党员队伍,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通讯员  邹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