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指派法官到石梯镇指导人民调解员工作
为做好辖区人民调解员指导工作,切实提高辖区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11月5日上午,汉滨法院指派张滩法庭法官黄福建到石梯镇进行指导人民调解员工作,向该镇村两委班子就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辅导,同时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平安创建,提升“两率两度” 工作进行了宣讲。
辅导中,通过向该镇两委班子就人民调解含义、担任人民调解员条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案范围、调解方法、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解。随后,该庭会同石梯镇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创联创调解机制工作进行讨论动员,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自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来,汉滨区法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探索人民法院与司法机关、基层组织构件联创调解机制,但作为指派法官直接到辖区镇办指导村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工作尚属首次,这也充分说明,新时期,群众对司法诉求要求越来越高,群众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盼,该院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根龙为班长的新一届班子成员,以“四个坚持两个突出”工作思路,通过大走访,深入调研,结合该院案多人少现状,要求法官深入辖区镇办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培训辅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真正做到主动司法、便民司法、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辅导间隙,法庭干警向与会的村两委班子发放了平安创建知识应知应会、“两率两度”宣传页、汉滨区人民法院工作简介各30余册。通过此次活动,使“两率两度”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深入到全镇村干部之中。下一步,该庭还将持续加强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切实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水平和效率,为建设“平安汉滨”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