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法警王锐华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韩城法院 范建林)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法警王锐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锐华,女,1971年12月出生,满族,祖籍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系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教导员,二级警督。
“每当我看到神圣的国徽,穿上庄严的警服,我就强烈地感受到了国家法制的权威与尊严,感受到了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更感受到了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与重担,心中无时无刻不在警醒自己:选择了司法警察这一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与担当,选择了无私与奉献,选择了孤寂与清廉。”这是王锐华同志在韩城法院组织的一次演讲中发自内心的声音......
王锐华同志是在大学校园学习期间加入的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热爱学习,钻研业务,作为警队唯一授衔的女法警,她能够和其他男警一样,克服一切困难,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挑不捡、尽职尽责地用心完成好院里队上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刑事庭审警务保障是法警工作中最重要的核心职责,作为女警,主要是押解、看管女犯,韩城的女犯都在蒲城看守所异地关押,每次女犯开庭都要来回奔波近500公里执行押解任务,这无疑增加了押解、看管工作的难度,工作强度也大大增加,但她能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执行押解任务,近五年来,在队友的配合协助下,刑事开庭值庭110余次,押解、看管女犯近130人次,均做到了警容严整、出警迅速、安全规范,无脱逃、服毒、自伤、自杀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她还承担着警队的宣传报道、警用装备管理及其他许多细小、繁琐的事务性工作,在工作中她能紧密结合警队工作实际,及时、客观地将工作中的亮点和重要事件、工作动态撰写成信息、简讯,近年来共撰写上报宣传信息60多篇,先后被人民日报民生法制网、新浪财经司法网、三秦网、西部法制报、陕西高院法警动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韩城法院网等采用、刊登、转载120多篇次,真实地宣传了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平凡而普通的日常工作,警队及其个人都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工作中大到警队学习训练计划、保障处突预案的制定、警队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警用装备的严格管理,小到日常台账管理、数据上报、值庭登记、会议通知、记录等等,她都能够任劳任怨、耐心细致地按时按要求有条不紊地完成好,从未出现任何失误和差错,为加强警队的规范化建设、为增强警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17年她所在的司法警察大队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示范警队”荣誉称号。
在业余时间她积极参加志愿者组织,经常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在活动中积极建言献策,为群众排忧解难。
她曾说:“路虽远,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犹如繁星一颗、沧海一粟,但我愿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敬业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在规范司法的星空中默默闪烁,在规范司法的海洋里静静流淌,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华年,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