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检察院荣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9月26日,第十六届全国检察长论坛在贵州遵义召开,西安市蓝田县检察院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4年获此殊荣。
今年以来,西安市蓝田县检察院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助推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检察宣传工作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整体功能,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号召全院干警积极撰写稿件,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00余篇。同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检察信息宣传形式,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检察工作,弘扬检察正能量,树立了蓝田检察良好的社会形象。
(通讯员 赵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