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宁陕:用好“三项机制”激励法官干警干事创业
(通讯员 张安让)近年来,宁陕县法院高度重视“三项机制”的运用,极大地激励了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呈现出了你追我赶、勇于担当、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案件审判、案件执行、新闻宣传、案件质效、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发展,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办法。该院印发了《宁陕县人民法院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宁陕县人民法院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宁陕县人民法院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宁陕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试行)》。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案件质效考核和在县级以上获奖情况为主要依据,采取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任用、推荐科级后备干部、立功受奖、推荐优秀法官等方式对法官干警进行鼓励激励。
认真实施激励鼓励措施。2017年以来,先后对年度案件质效等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部门(法庭)、信息新闻宣传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在案件审判、案件执行、诉讼调解、改革创新、履职尽责过程中,无主观故意而出现的错误和过失,无谋取私利行为且能主动纠错的法官干警免于责任追究或从轻、减轻处理。共计免责法官3人,从轻处理通报批评3人,容错纠错1案1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退出3人,辞退临聘人员2人,解除聘用合同4人。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胆选用和鼓励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清正廉洁和敢于担当的法官干警。坚决整治“庸、懒、散、拖、混”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018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2名同志进行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法庭庭长,1名同志被提拔为法警大队队长,1名法庭庭长被交流到审委会专职委员岗位。从其他岗位调整到法官助理岗位2人,退出法官助理岗位1人,从基层法庭调到院机关1人,从院机关1人调整到驻村扶贫工作队锻炼1人。另外,重新聘用书记员7人。
效果明显,收效良好。法官干警在牢固树立敬畏法纪意识,不能碰触法纪红线的同时,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方针,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依法、认真、公正、廉洁办案。该院先后建立了旅游法庭、扶贫法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涉军维权服务中心、家事审判法庭、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巡回审判法庭、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开具离婚证明书等便民利民审判组织或方式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和谐,受到了省、市、县及本院法官干警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