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渭南市白水县公安五个一措施规范三类案件的办理

(通讯员:王文敏)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及满意度,最大限度地回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白水县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超同志要求法制大队对基层辖区多发的三类案件予以高度关注。近几年来,白水县公安局有的放矢,在充分调研、探究的基础上,找寻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从案件的始发根源到结案、到社会效果开展了“五个一”专项行动。

一、每月开展一次摸底统计

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法制员,每月在法制员月例会前将本单位本月殴打他人、伤害、寻衅滋事三类案件的办理情况汇总列表,并书面报县局法制大队。同是要求注明调查情况、处理情况等,并对未结案件写明未结的原因和办理期限。次月1至3日从110接警台调取上月新发的殴打他人、伤害、寻衅滋事案件的接警记录,对上月伤害案件进行一次摸底统计,逐案列表,注明办案单位、办案人,案件数量等。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二、每月督办一次案件办理

法制大队紧紧抓住县局城关派出所这一占比较大的唯一的城区派出所,围绕民警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联合督察、纪检部门每月到城关派出所督办一次,实行跟踪督办。对违法嫌疑对象明确、有条件办结,但工作进展不明显,仍未办结的案件,以及当事人未停访息诉或违法办理的案件,由纪检部门对办案人按不作为、乱作为处理。进而强化民警的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监督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提高证据调取,促进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三、每月督促一次案件处罚

对已办结的殴打他人、伤害、寻衅滋事案件,由县局法制大队牵头,会同纪检、督察在看守所调取行政拘留执行回执,落实行政拘留执行情况;同时联合警务保障室落实罚款上缴情况,逐案逐人审核,使每一起案件的决定处罚上缴落实到位。

四、每月进行一次案件回访

每月月底前,法制大队指定专人,将上月未结案件和已结信访案件统计列表,对未结的案件和已结信访案件进行100%的回访,采用电话回访和登门回访两种形式。对重大、复杂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法制大队组织县局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登门回访。

五、每月进行一次案件评查

县局要求法制大队每月5日前,从办案单位已结案件中抽取案卷进行评查。依据案件评查标准,逐项逐条给出相应分值,同时撰写出评查报告,对评查不合格的案件及存在问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限期要求督促整改;对优秀合格案件进行通报表扬。

三类案件的“五个一”举措,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一项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力保障。因而白水县公安局在近几年的测评中,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直处于省、市前列。在以后的工作中,白水县局将持之以恒的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