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大荔县组织参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电视电话会议

4月24日下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大荔县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并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以及司法局中层以上干部58人参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喜林,依法治县办主任、司法局长刘彦辛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动员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统,在全国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学习宣传宪法的方向,重点从宪法的地位作用、修改的目的意义、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及部分条款修改前后内容对照进行学习宣传;二是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宪法宣传作为各单位的共同任务,自觉履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职责;三是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相结合、境内宣传和境外宣介相结合,做到宪法宣传声势大、影响深、成效显;四是强调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力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领会,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会后,县普法办主任、司法局长刘彦辛就普法依法治理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迅速行动、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掀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新高潮,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提早谋划,积极准备,查漏补缺,留足资料,做好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三是创新形式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做强做大《普法园地》电视栏目和“法治大荔”微信公众平台,要求普法成员单位积极供稿,参与栏目制作和微信平台互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增强栏目的生命力。

(大荔县司法局  马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