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县检察院党支部推行“周五学习日”制度
1月12日下午,岚皋县检察院党支部开展周五学习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守纪律、讲规矩”文章、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省院胡太平检察长在省院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上的讲话等有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岚皋县检察院党支部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全院党员干部推行“周五学习日”制度,将每周星期五下午确定为机关党员学习日,每次至少学习两个小时,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组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等形式,切实把党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及业务知识等重点内容学深悟透,以学习促进工作。为确保学习成效,该院党支部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定期开展督察检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