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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黄龙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喜获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原侦监公诉科)被共青团陕西省委等18家单位联合名为2016-2017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这既是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褒奖,也是对黄龙县检察院立足职能创新发展的充分肯定。

青少年是社会发展的后备力量,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社会发展之希望。近年来,黄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立足黄龙县小院实际,创新检察工作形式,着力打造亮点工作,联合黄龙县城西社区成立了“幼苗工作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绿荫法律工作室”,形成了检察院+社区+学校的工作模式,做到了“年有计划,月有主题”的工作目的,同时,我院联合黄龙县各个中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院干警与贫困留守儿童“一对一”长期帮扶模式,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奠定了稳定的工作机制。

结合具体办案实际,黄龙县检察院详细总结其中的规律,并把总结出的未成年常犯案件采用“检察官寄语”、“法律讲堂”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广泛宣传,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制理念和法律素养。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每一个检察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黄龙县检察院将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再鼓干劲,再添举措,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切实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真正通过“青少年维权岗”去点亮青少年心中的那盏明灯。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