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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泾阳法院法官为民尽责暖人心,当事人送锦旗致谢意

5月10日一大早,当事人周某某与其代理人将一面“一心为民办实事,两袖清风筑法魂”的锦旗送到了陕西咸阳泾阳县民事审判庭杨望芝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工作作风的充分认可和由衷的感谢。

2020年3月,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将位于泾阳县黄冈学校泾阳分校的外墙装饰工程交付原告施工,原告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双方对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后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仅支付了10万元工程款后,对剩余工程款一直未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泾阳法院民事审判庭杨望芝法官接到该案件后,认真查阅了该案卷宗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所面临的困难,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了尽快帮助原告拿到工程款,尽早解决原告的经济困难,杨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后,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还款意向。至此,困扰原告一年多的工程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法官办案的肯定,朴实的话语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泾阳法院每一位干警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事实写照。泾阳县民事审判庭将继续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