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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

4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2021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通报了2020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2020年,陕西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08件,审结5163件,5起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典型案例及优秀裁判文书等;陕西高院审理的“希森三号”马铃薯植物新品种纠纷案,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王洛宾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在第4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3等奖;白水杜康商业诋毁案被《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收录;另有3起案件分别荣获2020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2等奖、3等奖。同时,公正审结“MCM”“赛百味”等国际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件。2020年,陕西法院共调撤知识产权案件2822件,调撤率达到55.55%;依法对“华清池”商标侵权者作出顶格惩罚性赔偿裁判,立起了最严保护风向标;依托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相关专利技术纠纷279件;会同西北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强用好开放共享的创新研究保护平台;依法审理涉网知识产权案件1528件,在西安交通大学公开开庭审理“妃子笑”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外,陕西高院出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与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指导意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指导意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会上,陕西高院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贸促会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路仲裁中心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的框架协议》,逐步形成诉仲对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有效衔接、有机融合、协同共治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