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3·15涉食药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陕西食品领域一案例入选
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督促整治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例。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5年10月,某火锅调料厂负责人彭某在生产粉皮时,添加明矾制作宽粉皮、细粉皮,均超出国家标准。2016年12月21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彭某在刑期结束后,仍继续经营涉案火锅调料厂,从事粉皮生产、销售工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135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规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2月,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汉台区院)于2020年1月22日立案,通过查阅刑事案卷、现场调查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并发现涉案火锅调料厂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仍在使用、未被吊销。汉台区院于2月18日依法向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汉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彭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食品安全。3月31日,汉台区市场监管局书面回复称,已于同年2月28日向涉案火锅调料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责令其负责人彭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
汉台区院以本案为契机,对2017年至2019年该院办理的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全面排查,另发现5件刑事案件存在同样问题,遂向汉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汉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下发《关于郑某等九人限制办理营业执照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依法整改。截至2020年4月,汉台区市场监管局吊销了涉事主体的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并将郑某等9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建立了从业禁止人员长效监管机制。
汉台区院随即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将相关刑事判决及时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汉台区院与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家机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汉中市检察机关经全面排查,发现28件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后仍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吊销了涉事主体的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并将28人纳入“黑名单”进行监管。
(记者 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