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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助推生态保护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一种方式,在助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3月5日,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接受采访时说。

今年2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县林业局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的检察建议入选。

2020年,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中,承办检察官深入案发地,通过走访当地群众、讯问涉案人、与镇村干部座谈等方式,努力探寻发案原因。随后,该院针对县林业局作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宣传不到位、未设立有效防范设施、未建立补偿机制、执法监督不力等问题,制发了针对性强、措施健全的检察建议,并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了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委副书记史邦俭立即批示:“此检察建议很好!有案例剖析,有法理依据,有对策建议,是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采取措施推进。”

2020年8月10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惠春霞在向市人大作《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中,高度肯定了该检察建议在提升汉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中发挥的规范引领作用。

为督促整改,县人大代表、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庄淑娴在该检察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严格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的建议》,并以此作为人大代表建议,督促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相关机制落实。此建议被县人大评为2020年度优秀人大代表建议。

勉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邀请勉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探讨整改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建立健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该局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部分乡镇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向勉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提出了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

截至目前,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措施已全面推进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已宣传到位。部分镇村开展了收缴猎杀动物枪支、械具专项活动,林区群众保护动植物的意识普遍提高。主管部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机制初见成效,实现了保护野生动物和保护群众利益共赢。

据悉,近年来,勉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惠泽一方群众”的效果,提高了主管部门的治理水平,提升了检察建议监督质效。

(杨娟 冉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