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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携手同行 “未”爱守护明天

为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监察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印发了《汉中市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对需强制报告的情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范围、报告备案及立案侦查程序等多方面内容均作出详细说明。

同时,汉中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还联合印制了有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检警提示”。

3月4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先后前往小诊所、宾馆、KTV等场所开展“检警提示”张贴活动,并就提示内容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宣讲。下一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将联合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并在县域内所有医院、学校、培训机构、宾馆、网吧、KTV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场所实现“检警提示”张贴全覆盖,着力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等现实问题。

检察官提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其它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