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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法院执回案件款22万余元

“感谢甘泉法院执行局杨法官,仅用10天时间就把欠了我两年多的损害赔偿款执行回来,解决了我生活的燃眉之急!”2月23日上午,申请人武某在延安市甘泉法院执行局收到228039元案件款时激动地说道。

2018年8月30日,申请人武某在工地拆除模板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涉事公司志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后,再未向申请人武某支付赔偿款。经甘泉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志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手术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28039元,但志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绝向申请人支付损害赔偿款。2021年2月13日,武某到甘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志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协商处理案件,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重新制定执行方案,通过执行系统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冻结,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2月19日,被执行人主动向甘泉法院执行账户缴纳了案件款。

(记者 王延锋 通讯员 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