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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感谢信,缘起……

“你们全身心坚守着法律的天平,捍卫着人间道义,用双手托举着社会正义的光明之灯……”1月4日,案件被害人家属王某将一封感谢信送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感谢第一检察部杜查茹检察官严谨细致的工作,替被害人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 

事情追溯到2019年9月2日,被告人唐某某因行车避让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手持竹凳砸向被害人头部,同时身体向前猛顶致被害人仰面倒地后脑勺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拒不认罪,为逃避法律责任,报交通事故假警,威胁证人作假证,导致涉案竹凳未被及时提取,提取后又未检测出被害人和被告人生物痕迹;案发现场证人均称未看到被告人持凳打到被害人头部;鉴定意见显示被害人头部有两处致命伤,其中一处如何形成事实不清。

针对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问题,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走访、查看沿路监控录像、与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多次沟通、召开专家论证会、引导侦查取证等方式, 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查明案情、准确定性。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卷内证据将被害人受伤的时间、地点牢牢地固定在了其与被告人发生争执的地点,排除被害人因第三人或其他介入性因素受伤,认定被害人头部两处致命伤均系被告人行为所致。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检察院定性,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办理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抚慰了被害人家属的心灵,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面对被害人家属情真意切的感谢,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表示,将继续努力履好职、办好案,不辜负百姓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记者 杨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