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近年来,围绕“筑牢第一道防线、打造枫桥经验铜川版”目标,铜川市司法局强力部署、狠抓落实,在全省率先启动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工作。
强化机制保障。以铜川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铜川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办法》《铜川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从制度机制上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职责、管理、惩戒等进行了制度设计和系统规范。
规范调解流程。以调解成功率为导向,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规范调解工作程序,铜川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引导基层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轨道,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强化落实保障。从今年9月开始,全市实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定额补贴制,区县、乡镇(街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新区、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每月1600元,王益区每月1700元)、村(社区)6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市级、区县财政各承担50%,现已全部落实到位。将补贴、绩效考核与“以案定补”相结合,切实解决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问题,激发和调动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脚踏实地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目前,全市5个区(县)、38个乡镇(街道)、430个村(社区)调解组织共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506名,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已实现全面覆盖。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