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宝鸡市全面推进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建设

去年以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聚焦难点、疏通堵点、打造亮点,加快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建设,全市116个司法所全部理顺了以县(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了4个区39个司法所为正科级、9个县77个司法所为副科级的建制规格,划转政法编制295人,落实工作经费359万元,创建六好司法所68个,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58%,工作经验被《陕西司法要情》刊发,在全省“六好司法所”创建现场推进会上,张文科局长代表宝鸡市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在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六好司法所”创建中的经验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专门就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作出批示,要求把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纳入全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加快落实,并亲自主持市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了《宝鸡市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画出了路线图,明确了主攻方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市政府副市长贺东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视频专题会、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强化部门协同、凝聚改革合力。针对司法所改革中存在的机构编制、建制规格、岗位津贴等难点问题,市司法局多次与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沟通,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市39个司法所为正科级、77个司法所为副科级的建制规格,划转政法编制人员295人。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督促各县(区)委组织部及时制定司法所人员政法津贴落实方案。目前,全市10个县区91个司法所全部落实专编工作人员政法津贴,年底将全面解决专编人员政法津贴问题。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建立司法所改革工作进度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周部署、月检查、季讲评制度,每名县级干部包抓一个县区,采取蹲点调研、现场帮带等形式,随时掌握各县区工作进度。对进度慢的3个县区及时下发督办函,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司法所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坚持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

提前科学统筹,坚持高起点谋划。今年以来,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六好司法所建设筹划,将六好司法所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面启动省级“六好司法所”创建,明确到今年底全市50%的司法所要达到“六好司法所”标准。按照统一创建标准、统一内外标识、统一六室一站、统一规章制度的“四统一”创建思路,制定印发《关于创建省级新时代“六好司法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宝鸡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文件选编》等规范化建设文件,明确创建标准,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形象。

打造特色样板,坚持高标准定位。按照“建成一个规范一个,示范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思路在千阳县开展试点创建,千阳县司法局主动克服基础差、底子薄等实际情况,多方筹措资金50万元,采取产权置换、协调划转等方式解决了司法所120平米办公用房要求,高标准打造了千阳县城关司法所、张家塬司法所和水沟司法所三个不同类型、各有特色的“六好司法所”样板,为全市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探索经验、树立典型。

发挥示范引领,坚持高质量推进。4月29日,我们在千阳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暨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副市长贺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分管领导对示范司法所进行了现场观摩,有力促进了全市“六好司法所”建设进度,提高了建设水平。

 

 

三、强化规范管理,实现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司法所建设硬件是基础、队伍是重点、规范是关键,我们制定了《宝鸡市司法所文书档案规范化标准》《司法所工作规范》等制度,健全司法所各项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了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举办司法所长培训班、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等600人次,统一了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卷宗格式,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能力。创新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红、黄、蓝三色预警“一表清”工作模式和“八帮八解”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674件,有效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加强科技支撑、助推融合发展。按照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要求,以打造智慧司法所为目标,将信息化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116个司法所实现与中、省、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全畅通,构建市、县指挥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立体网络,为64个司法所配置了法律服务终端,积极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宝鸡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