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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启动1400多万民生护路工程

“忙了这么久,终于要竣工了......”站在312国道西安市蓝田段红岩坡道路旁的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卫兵,望着路边即将完工的边坡治理工程,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块放在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蓝小公路是312国道蓝田到商洛的汽车专用公路,每天车流量几千辆次,此段国道K1449段边坡被当地人称为红岩坡,属于土石混合高边坡,晴天结构稳定,雨天极易发生落石、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尤其是每年雨季,给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行车安全、公路路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2018年5月,朱卫兵在前往帮扶贫困村的途中发现红岩坡的安全隐患,立即安排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前往现场实地走访、调查取证。

为明确国道K1449段边坡的管护责任,2019年以来,蓝田县检察院分别向蓝田县交通运输局、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但由于权责问题不明晰,一直未能得到处理。经过蓝田检察院干警的调查,最终确定国道K1449段边坡由陕西省交通集团公司蓝商分公司管养,随后将检察建议书送达该单位。

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管辖有别,但是各部门都非常重视,检察建议发出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先后回复蓝田检察院,该段边坡已被列入安全隐患治理范围并进行养护专项工程治理,2019年4月29日,经过陕西省交通集团协调,由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进行养护工程治理,并投资1400余万元,对该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治理。

“有了这护坡,以后雨季就不用担心滑坡了!”经常跑这条线路的客车司机王师傅高兴地说。目前,整体工程已经基本竣工,看着崭新的护坡,蓝田检察院的干警们都因能为群众解决这一安全问题感到高兴。

一份检察建议,保障的不仅仅是国道行车安全、公路路产安全,更是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坚决维护,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工作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相结合,与服务保障蓝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相结合,立足职能,紧贴实际,找准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用实际行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心上,落实到了行动中。

(记者 刘嘉 通讯员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