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法治榆林新篇章——榆林市“七五”普法工作综述
“七五”普法以来,榆林市围绕中心工作抓普法,突出重点对象抓学法,着眼依法治理抓用法,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法治实践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榆林建设,为谱写榆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完善“五个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七五”普法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54个市直部门组成的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县、乡、村及各级各部门都成立普法工作机构,在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完善普法责任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榆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5大类67个部门的普法责任,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夯实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为“七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有效保障。
(三)完善督查检查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人大代表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专题调研,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七五”普法收官阶段,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四支队伍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一是组建了一支2900人、覆盖全市的“七五”普法联络员队伍;二是组建了13个由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七五”普法宣讲团;三是组建了2支吸收社会公众力量的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四是组建了1支529人、覆盖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队伍,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力支撑。
(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将普法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市本级普法经费从“六五”的人均0.5元提高到人均1元,神木市普法经费从“六五”的人均3.5元提高到人均5元,其他县区普法经费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保障。
二、坚持“四个助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助力脱贫攻坚。在注重日常普法宣传助力扶贫攻坚的同时,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1163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定时对全市2974个村(居)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法律服务活动,让老百姓明白底线、守住法度。清涧县宽州镇韩家硷村经过多年普法教育,村风、民风不断向好,民转刑案件基本消失,今年通过网上直播带货,人均增收2000元,由上访村变成了扶贫示范村。
(二)助力扫黑除恶。在全市集中开展以“百场扫黑除恶专项宣传进机关、进单位,百场扫黑除恶法治文艺进乡村、进社区;百场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讲进校园,百场扫黑除恶法律体检进企业”为主题的“百场四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向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学生、企业员工宣讲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收到涉黑涉恶线索2103条,243名律师参与118件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助力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从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发力,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成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队”,在全市集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方位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防控疫情知识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依法防控疫情。编印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5万余册,发送疫情防控短信500万条,让宣传速度跑赢疫情传播,确保了依法防控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四)助力营商环境。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学习宣传,组织“七五”普法宣讲团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体检”活动,全面推进诚信榆林建设。市级530项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事项全部划转市行政审批局,72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进驻市政务中心,设置了249个办事窗口,基本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工作目标。榆林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由全国倒数第3跃升到第33位。
三、抓好“四个重点”,推进法治建设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成效更加巩固。将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两期以上的法治专题讲座。今年9月2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北大教授强世功讲解《民法典》,各县市区及乡镇近万名领导干部通过视频参加了学习。每年组织全市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达到90%,2019年合格率为98.2%。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各类法律培训300多期,1万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启动市级5000名执法人员五年轮训计划,将法律知识作为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同时,向公职人员发放学法用法口袋书,在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公共场所安装智慧普法设备。
(二)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普法措施更加有力。全市中小学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校园法治宣传周”、以案说法讲座、模拟法庭、“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定边县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获得“全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市检察院成立4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走进校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市司法局编印下发《小学生普法绘本》《幼儿普法绘本》8万余册。针对“4.27”米脂恶性案件,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安全”“青春起航·反对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群众、商铺、摊贩法治宣传力度,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抓好乡村社区普法宣传,普法基础更加坚实。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宣传“村村行”工程,特别是针对老百姓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点单式”宣讲。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设立“法律夜校”对社区干部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持续提高乡村、社区干部依法管理能力水平。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成6个法治文化公园,30个法治文化广场,300条法治文化街(墙),4800多个法治宣传栏或橱窗,90个社区法治文化活动中心,2500个法治文化图书角,全市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85%以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85%;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4个,覆盖率92%;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2083个,覆盖率70%。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2949个行政村、186个社区实现了全覆盖。组建“学法中心户”“法治文艺宣传队”,利用赶集、庙会、农闲、过节等时段,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一条街、法治图书室等地点,开展富有特色的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及时解决群众法律需求,消除普法盲区,彻底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抓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普法覆盖更加全面。注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教育,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园地,树立企业法治文化,完善企业员工法律学习、培训、考核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专题讲座,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场。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会诊、风险防范和完善管理制度的法律建议。特别是疫情期间,为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矛盾化解等方面提供了各类法律服务,为企业渡过寒冬、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突出“三项工作”,提升普法实效
(一)突出普法宣传主题。《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深入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进社会组织,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累计开展宪法集中宣讲600多场次、宣传咨询活动280场次,各类演讲、知识竞赛、考试活动54场次,文艺演出86场次。今年5月份以来,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榆林世纪广场举行了“全3民学习民法典法治榆林谱新篇”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民法典宣讲团”在市中院、市税务局、高新区、榆林海关、市职业教育学院、市工商联、市矿业集团公司、榆横电厂、未来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赠送《民法典》书籍4万余册,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民法典》学习氛围。
二是突出宣传手段创新。市、县开设报纸、电视、网站法治栏目23个,在各大主流媒体发布稿件10000多件。以提升新媒体时代法治宣传为重点,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今日头条、LED广告屏、出租车宣传屏、公交车载电视等多种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电台、报纸、网络”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矩阵。市法院举办“全市法院院长讲办案故事”“执行局局长讲执行故事”网络视频大赛,利用微信公众号,启动法律机器人服务模式,点击率达200多万人次。“榆林公安”微信平台关注人数达75057人。制作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举办法治摄影、书画大赛、法治文艺演出,编排陕北特色法治文艺节目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
三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制度,市政府聘请15名法律顾问,储备45名公职律师,出台《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细则》,为市长、各副市长每人配备1—3名相对固定的市政府法律顾问,方便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及时、高效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神木市、米脂县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积极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法治榆林建设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整治舆论环境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区治安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行业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活动。大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推进“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建成7个国家级、17个省级、45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下一步,榆林市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榆林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谋划、组织、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同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积极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落实普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每年分析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势、开展普法工作检查督导、举行全市普法考试等工作制度,优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
(三)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和干部任前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持续开展 “法治教育第一课”、“法律进学校宣传周”等活动,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普法宣传教育包联帮扶制度。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四)进一步创新形式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注重运用新型媒体,不断发挥微信、微博、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普法功能。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深化普治融合。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榆林。
(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办 榆林市司法局 雷淳博 赵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