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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榆林提供坚强保障——榆林市2020年上半年法治工作综述

今年上半年,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榆林市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对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围绕依法防控疫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榆林建设,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榆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促进疫情防控法治化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榆林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全面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农村疫情依法防控工作通知》,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治指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书记戴征社要求全市认真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形成法治社会。市长李春临主持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示范创建工作。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则》,确定100项任务指标,收集整理资料,按时向依法治省办报送,并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榆林。

榆林市委常委、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张守华主持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全市依法治县(市、区)办主任会议,安排部署依法治市工作;主持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主任办公会议安排,依法治市办进一步规范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面依法治市旬报告工作的通知,草拟了《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办法》,制定了依法治市办专家决策咨询工作办法等,聘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林鸿潮、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政勋、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周户等6名法学教授为决策咨询专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榆林献计把关。

依法治市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草拟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榆林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报告(送审稿)》《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榆林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送审稿)》等材料及说明,提出了拟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说明,为召开委员会会议做好了准备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 确保司法权威

今年,榆林市计划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2个,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规章《榆林市养犬管理办法》,同时修订《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对《榆林市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审查修改,进一步研究论证供热设施更新改造费用的承担、费用收取标准、空置房的停热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的设置等问题。榆林市还承办了省级立法事项《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征求反馈意见工作7件。

榆林市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法委职责定位日渐清晰,作用日益凸显。

榆林市不断加强司法队伍的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员额动态管理改革,严格贯彻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规定。全市两级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498名,先后有33名员额法官退出法官队伍,完成了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工作。

榆林市不断强化法检内设机构改革和实施职务序列制度,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市中院严格按照《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了县、市、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面落实分员分类管理制、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以及两轮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成效逐步释放。

榆林市积极推进多元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市、县、乡、村(居)人民调解网络基本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不断加强,目前已组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24个、医疗纠纷调委会9个、劳动争议调委会5个、其他调委会9个,交通事故调委会实现了交警部门全覆盖。榆林市大力推广“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在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大力推行“网格化+人民调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

榆林市积极推进公安改革,并按照中央“1+3”方案和全省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等文件,改革成效明显。

榆林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依法治市办协调市中院起草了《关于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治市办、市中院草拟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推进行政机关树立应诉意识、增强应诉能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确保司法权威。

全面执行“三项制度” 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榆林市从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入手,全面执行“三项制度”。对府谷、靖边、米脂、定边四县1826名行政执法工作岗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府谷、靖边、米脂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巡考、改卷、审批、录入工作。

榆林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先进经验的同时,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积极谋划起草“八五”普法规划。榆林市深入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及时编印普法宣传资料5万余册,制作宣传片,发送疫情防控知识手机短信300万余条。榆林市司法局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涉法信息,累计宣传中、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政策,以案释法,疫情防控等稿件3115篇、3219次。榆林市通过组织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升了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5月份,榆林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2020年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提升学校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同时,榆林在全市安排部署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全市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市集中力量建设了12个法治乡村示范点,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基础。

目前,榆林市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73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461个,为群众提供“一厅式、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同时,榆林市升级改造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今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受援人满意度达98%。榆林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6月份,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
(雷春波薛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