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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首例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核查

“我们是旬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对你在公安机关所做证言是否真实、自愿、合法进行核查询问,请你配合。”“公安机关在询问过程中有没有采取暗示、诱供等不恰当行为引导你说一些不属实的事情?”“有无其他人员干扰你在公安机关作证或胁迫、教唆你在公安机关做不实证言?”.2020年6月20日,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关键证据启动证据合法性核查工作。这是该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核查工作。

近日,该院在办理李某等8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系列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提出证人、被害人有受胁迫作伪证诬告、陷害自己的情形,对于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针对证据合法性的异议,该院高度重视,及时抽调六名员额检察官及20余名干警,通过电话询问、见面约谈询问、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对13笔犯罪事实的关键证人证言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自愿性、是否受到干扰、胁迫的情形进行调查核实,对100余名关键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侦查机关、其他相关人员的威胁、干扰而做不实证言等情况,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并结合卷宗证据、证人证实的具体内容和证言的客观性进行了综合分析比对,100余位关键证人均称自己就案发现场和工程建设中看到、知道的情况做了如实陈述,未有受到他人影响、干扰、胁迫的情形。

此次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核查是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落实,经过调查核实,使得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更加可靠,为案件的进一步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对于促进规范侦查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最大限度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安康市委政法委 张亿苗、丁虹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