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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法院:司法行政良性互动 共筑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汉中法院系统针对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诉讼案件多发、犯罪形式手段多样、人民群众诉求强烈等问题,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严格把握案件审理标准,推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以最强决心、最严举措构筑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食药安全案件,把好“司法关”。汉中两级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司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职责,认真学习并严格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积极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吃透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从严、从快审理该类犯罪案件,畅通刑事责任追究体系。2018年以来,已累计审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类刑事案件76起,判处犯罪92人。

二是灵活适用禁止令和从业限制措施,把好“监管关”。禁止令和缓刑期间从业禁止措施是强化对犯罪分子日常监管、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的有效手段。2019年7月汉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火锅店使用“地沟油”案件中,认定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还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该案披露后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充分体现惩治与预防并重,教育与监管结合的司法职能,为以案说法、教育一片起到示范作用。

三是加强与检察院、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把好“制度关”。两级法院在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共同研究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社会体系和大格局。全市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起;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汉台法院在区政法委主持下与汉台区司法局、市场监督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对司法案件中被告人违法犯罪信息实行共享,定期移送案件线索,跟踪重点对象,促使有关行政机关加强执法监管,及时吊销违法人员从业资格,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