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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虚假出售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其朋友圈和一微信群内发布其有口罩销售渠道的信息。小新(化名)遂在该微信群内加了张某某微信,后张某某向小新虚构其有口罩出售,并向小新发送了口罩的样品照片和相关证照。小新遂联系了其部分朋友是否需要购买口罩,其部分朋友通过小新向张某某共计转账约二百余万元数额用以购买口罩。同时其部分朋友也联系了相关客户向张某某直接或间接转账购买口罩。张某某向购买口罩的被害人发了装有宣传资料、牙膏等物品的快递后便失去联系,小新报案。张某某被抓获后向公安机关供述其已将上述货款用于网络赌博。

2月11日,未央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本案,就案件性质、被害人界定、证据收集及可能涉及的其他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近日,未央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落实本案是否还有其他同案犯,以及本案其余被害人、所有涉案资金,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对赃款及时采取扣押冻结等措施,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