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疫情期间微信助力认罪认罚工作“不断线”
“张某某,疫情期间,我们决定利用微信平台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你是否同意?”
“我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我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商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因疫情防控,嫌疑人张某某无法到场,承办检察官决定利用微信视频对该案开展认罪认罚程序。
该院承办检察官和助理通过电话确认了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在双方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的情况下,连线张某某及其辩护人,发起微信视频,三方在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耐心地对张某某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同时,检察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向张某某介绍了一些日常防控措施,并进行了法制宣传。
“检察官的行为让我觉得很暖心,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给国家添麻烦,”张某某说到。
利用微信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既符合当下疫情防控的需要,降低了传播风险,又充分保障了疫情期间嫌疑人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了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据悉,商南检察院利用微信平台已对4名嫌疑人适用了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