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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洛南县司法局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平安稳定信息研判工作机制

为建立高效、灵敏的信息预警机制,提高防控能力,增强信息研判实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商洛市洛南县司法局建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平安稳定信息研判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日报告工作机制。司法行政系统由司法局牵头,建立局属各单位、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行业调委会四级信息网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并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社情动态和矛盾纠纷信息,实行日报告工作制度。

建立周研判“3+N”工作机制。按照县研判中心“3+N”工作机制(“3”即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三个牵头部门,“N”是指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涉稳单位),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平时周研判、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日研判、紧急问题随时研判制度。县司法局研判中心按照平安稳定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行业调委会报送的平安稳定信息进行归类分析,并将研判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由局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县研判中心。

建立月会商、季总结工作机制。县局研判中心在每月末综合分析本月工作基本情况,研判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不稳定问题,分析原因,预判下月社会稳定态势,提出研判意见和工作建议。在每季末,全面分析总结本季度社会稳定形势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研判下一阶段社会稳定形势及对策建议,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同时各司法所、各局属单位、各行业调委会要建立相应机制,每月、每季向县局研判中心报送相关情况。

建立签字上报责任机制。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行业调委会将上周平安稳定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情况汇总后分别由所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局研判中心,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并在随后书面报送详细情况。

建立研判交办和办理反馈机制。对日报告及周研判发现的涉稳突出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县局研判中心第一时间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明确办理时限,交办相关人员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反馈办理情况,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的,应做出情况说明并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建立通报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行业调委会平安稳定信息日报告、周研判、月会商、季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其结果列为全年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因不严格落实本机制,造成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者因处置不及时、不恰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