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富县:“云上法庭”来审案 疫情期间“不打烊”
3月3日上午,富县法院网上开庭公开审理了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杰、赖某英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杰犯非法经营罪,单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赖某英犯非法经营罪,单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徐某杰退缴的违法所得30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是我院使用“云上法庭”系统远程开庭审理的首例案件。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在押被告人的生命安全,富县法院利用互联网“云庭审”系统,实现了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与被告人无接触、不见面的“隔空”庭审。
庭审中,法官通过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既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健康安全,又有力打击了刑事犯罪,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富县法院将以此次网上开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云上法庭”应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目标,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富县法院 贺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