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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疫情期间“不见面” 线上调解化纠纷

“真是没想到,原以为我的案子要等到疫情结束才能开庭审理,现在门都不出法官就把我的案子解决了”,原告何某说到。

时值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开展“云审判”、“微庭审”等线上诉讼服务,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微庭审、电话、短信、法院专递等多种渠道开展线上办公。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不间断”,为当下分区分级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据了解,被告罗某于2017年4月以做生意急需周转为由向原告何某借款现金2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在2017年春节前归还借款。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汉滨区法院吉河法庭。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现阶段正处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通过前期文书送达、微信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最终圆满化解双方矛盾,被告履行了20000元的欠款。此类小额诉讼案件的线上化解,不仅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路途风险,还高效快速的化解了矛盾纠纷。

据悉,该院吉河法庭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已利用线上诉讼服务方式办结案件16件,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外出风险,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助力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汉滨区人民法院 毕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