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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法院:女子法庭构建“225”多元解纷新模式

新时代新需求,新关切新回应。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庭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女子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因势而谋,应时而动,顺势而为。法庭充分发挥审判前沿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发展枫桥经验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立足“走出去”、“引进来”两个维度,积极探索构建“二、二、五”工作新机制,运行规范,成效初见,形成独具特色的女子法庭多元解纷新模式。

新理念——“二、二、五”工作模式,回应群众新需求

如何发展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法庭在实践中摸索。

郭家伙场女子法庭深处基层,现有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如何为辖区2000多平方公里,11万人口,6个乡镇、74个行政村、433个村民小组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甚至实现“无讼”村组?这是一个新问题。

显然,面对新问题新形势新需求,原有的工作模式已然无法适应,这对女子法庭工作来说,是一场严峻的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

“惟变所出,万变不从”,女子法庭就如何贯彻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进行深入探求,积极摸索,构建了新时代适合法庭发展的“二、二、五”工作机制,即由两名特邀调解员,法官、乡镇妇女主任、人民陪审员、交警队干警组成的婚姻家庭、道交纠纷两个专门的诉调对接工作室,五个巡回审判点构成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

走出去——“诉源治理+内外联动”,矛盾纠纷就地解

如何把矛盾纠纷消解于未然,化解在无形?法庭工作新模式在实践中发展。

诉源治理——“立交桥”,法官走下法台,走出法庭,积极参与乡镇、村组诉源治理,主动发挥法庭职能作用,深入村委院落、田间地头、企业矿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将诉前调解工作前置,延伸审判服务触角,为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架起了乡镇、村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立交桥”。

法庭就在家门口,办事细心又高效。今年9月份,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向法庭提交起诉材料时,向法庭工作人员提到被告王某在自己的地里燃烧杂草时,不慎将原告的苗木烧毁,但损失不大。张某向王某索赔时,王某曾向其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但王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了解案情后,法庭启动诉前调解工作,在征求原告张某的意见后,联系了当地村委会干部,组织原、被告及村委会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了诉前调解。在原、被告对调解数额意见一致时,被告提出用货物折抵赔偿款,但原告张某不接受被告的意见,法庭便指导村委会干部采用“亲友团”调解法,联系了被告王某的两个儿子给其做调解工作,同时,由法官和村委会干部给原告张某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王某当场向原告张某兑现了赔偿款。

“这么快,没想到案子都没立就结了!” 原告张某高兴地说。

无独有偶,原告白某与被告白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原告向法庭提供了起诉材料后,在登记立案时,法庭工作人员审查发现,原、被告争议标的不大。同样,法庭工作人员在征求了原、被告的意见后,特邀了调解员、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在当地政府调解室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成功化解矛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法庭深入村组、上门服务,通过非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1次,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内外联动——“一体化”,法庭与交警三大队联合发出了《关于深化“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交警三大队巡回审判点”司法调解和审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工作通知》,整合法庭、交警资源,共同建立了郭家伙场法庭三大队审判点,设置专门工作室,制定工作制度、程序、模式和流程,创新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当事人双方争议大、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法庭提前介入调查取证工作,并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分析证据,认定责任,统一尺度,解决分歧。同时对交通事故与民事赔偿的处理、调解和审判实行“一站式”服务,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赔,实现交通事故处理的调解手段多元化、协作联动多渠道、案件审理便捷性。

今年以来,法庭将辖区内由交警三大队作出事故认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均在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交警队干警、人民调解员庭前、庭后全程参与调解工作,多元联合,高效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法庭在交警三大队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了原告续某与被告林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同时,法庭根据实际,在辖区内设立了其他四个巡回审判点,形成了以法庭为中心的“1+N”网络化、全覆盖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案件22件,调解12件,其中在交警三大队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5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引进来——“人民调解+团队速裁”,多元化解一站通

如何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实现诉讼与非诉无缝对接?法庭工作模式在实践中见效。

人民调解——“门诊式”,法庭吸纳了当地两名有威望的、热爱司法的群众作为法庭特邀人民调解员,并根据重点案件类型和特点,建立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两个专门的诉调对接工作室,主动引进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民调组织、乡镇妇联主任、村干部、交警队干警等参与案件诉前调解。法庭对要起诉的案件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的优势特点,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对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解纷作用。

团队速裁——“一次办”,法庭整合有限资源,建立了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 调解速裁团队,对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工作及时进行业务指导,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开展。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通过非诉方式调解成功的、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由调解速裁团队依法办理;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登记立案,依法快速裁判,实现“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通办。

同时,法庭将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办理始终,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应运了“心理疏导”、“三位联调”等调解方法。

今年10月份,在原告李某与被告郭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郭某的车辆在李某的汽车修理门市修理过程中,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拉扯,致李某受伤,李某诉至法庭,请求依法判决郭某赔偿其受伤所致的各项损失。

诉前调解不成,案件便转入速裁,审理后,法官邀请特邀调解员高某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争议不大但各持己见,僵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结束后,特邀调解员高某告诉法官说:“原、被告是一个村的,互相都认识,现在都在气头上,过几天再做一次调解工作。”没想到过了几天,高某带着李某和郭某到法庭,称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准备在法庭当场兑现赔偿款,这时法官才知道,原来高某在法庭调解后冒着雨主动去原、被告的家里分别做调解工作。

今年截至12月份,法庭累计受理案件641件,审结600件,诉前调解15件,庭前调解23件,速裁、快审审结案件280件。

“大哉乾坤内,吾道常悠悠”。郭家伙场女子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工作大局,勇担使命职责,继续探索、不断发展,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

(榆阳区法院  陆亚莉、白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