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淳化县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能力。11月22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4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大会。淳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南文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南文光要求:一要致力于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要善于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及时化解纠纷,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二要致力于保证司法廉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要善于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对于法官提出的有悖法理和情理的裁决方案,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促进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三要致力于增强司法权威,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人民陪审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参与审判,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消除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猜疑和误解,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大会表决通过了淳化县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淳化法院 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