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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礼泉法院首次发出“表格式”判决书

为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将“简案快审”落到实处,礼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法官在院领导的悉心指导下,积极探索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等简易裁判文书的制作。

8月29日,礼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位速裁员额法官将合并审理的原告刘某某、赵某某、李某某与被告陈某租赁合同纠纷3案首次采用表格式判决向原、被告进行了送达。3案中的共同被告陈某分别租赁3名原告挖掘机作业,在使用了一个月后将设备予以归还,但未按约定支付3名原告租赁费,被告陈某向3名原告各出具欠条一张。后3名原告因向被告索款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陈某支付其挖掘机租赁费。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均无争议,故两位速裁法官将原来繁冗的传统判决书改头换面,首次采用表格式判决书,减少篇幅,内容精炼,重点突出,一目了然,打通了“简案快审”的最后一公里。

对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案件采用表格化判决书既缩短了文书制作时间,又减轻了法官繁重的文字写作压力,让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切实可行,同时也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此次“表格化”判决书的使用,为今后简易裁判文书在礼泉法院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