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制度
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试点了两年的认罪认罚刑事制度落地生根,汉台区检察院为扎实、顺利的推行这一制度,做了充分的准备。
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刑诉法相关条款以及司法界大伽们对此制度的解读和相关理论文章,对于该制度的定位、基本内涵、适用范围、适用原则以及审理程序有了系统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组织刑事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的相关同志前往先期该制度的试点地区西安市莲湖区院和碑林区院进行学习取经,在学习过程中,就认罪认罚制度确立的背景以及以在适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预判和研讨,莲湖区检察院的干警还现场演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统文书制作过程,通过交流学习,获益良多。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与汉台区司法局积极搓商,由汉台区检察院和汉台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汉台区检察院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决定》,文件中对值班律师的选任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检察院、司法局以及律师协会对值班律师的监管职责。
制定“认罪认罚”办案指引,明确办案流程。该办案指引明确了认罪认罚的概念,划定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范围,制定了认罪认罚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办案流程,同时厘清了认罪认罚制度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未成年特别程序之间的关系。同时明确要求,凡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一律按照认罪认罚制度办理。
为方便值班律师的工作,在汉台区检察院内设定了值班律师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与司法局推荐的律师锐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工作协议,确定双方联络人,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准备充分,汉台区检察院近日向法院移送了一批认罪认罚的案件,为达到精准量刑建议,在案件审结前桑成平检察长召集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们对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了讨论,对个别量刑建议进行了调整,避免了同时段、同案情的案件量刑不均衡情形的发生。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