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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泾阳:29名农民工3年劳务费所求未果 法官依法调解终得善果获赠锦旗

(泾阳法院  李璇)“咚咚、咚咚”临近春节的一天下午,我正在伏案工作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走进来两位穿着朴素的中年男性。这不是近期讨薪案件中的29名当事人代表嘛,我立即起身接待:“你们怎么来啦”。两双有力的大手伸了过来:“李法官,我们的劳务费有着落了,今天特意前来感谢你们的。”接着两人展开了一面大红色的锦旗,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

来访者肖某、张某是我近期审结的29名农民工诉讼开发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农民工代表。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当时审理时的一幕幕场景: 2015年5月,肖某作为代表和被告孙某签订了《外墙涂料粉刷合同》,后因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肖某、张某等29人于2018年6月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劳务费68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没有偿付能力为由拒绝按合同兑付劳务费。

面对辛苦干完工程三年却拿不到劳务费的农民工群体,面对没有偿付能力的开发商,作为一个农家女,我的心很痛!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仅仅同情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弱者才是我最大的职责所在。原、被告到庭后,我积极进行调解。被告方对于自己的欠款行为没有异议,却一再表示需要时间才能兑付。29名原告对于被告这种拖时间的行为表示不理解,难以接受,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考虑到审理期限以及农民工朋友的迫切需求,我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向原、被告做工作,首先引导被告换位思考,让其倾听讨薪者的心声,让他认识到农民工因拿不到工钱而耽误老人看病、孩子上学的困境,更清醒的认识到案件背后的法律后果;再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偿还能力,并让其相信法律的效力。经过不厌其烦的劝解和沟通,双方取得相互理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2个月内分期向29名农民工支付83万余元劳务费,并先行支付了28万元。这起欠薪案圆满审结,看着农民工清点钱款,我这个农家女的心,如释重负......

接过鲜红的锦旗,看着金色的几个大字,这不仅一份是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作为一名法官,能够代表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是何其有幸,何其光荣的一份事业啊!每逢年关,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增多,希望广大的农民工朋友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权,也希望社会各界也能够关注农民工工资落实问题,让在外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兄弟能够过上一个好年,不要让他们流汗又流泪,让他们在这个冬天不再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