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黄龙: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生态”
(通讯员 孙园芳 石立)12月4日,黄龙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宪法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动宪法实施、建设法治黄龙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红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江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爱香,县政协副主席王静云参加活动。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200余人在宪法公园举行宪法日宣传活动启动暨宪法宣誓仪式,崔红德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月各项活动,更要在今后工作中紧密围绕“法治黄龙”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公园内设置的宪法相关知识。
全省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黄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是此次宪法学习宣传的主阵地。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纷纷走进中心,集中接受宪法和法治主题教育。
各成员单位在街道全天集中宣传,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回答群众咨询,向现场群众宣讲各种法律知识。司法局出动“法治宣传车”,巡回播放着法治宣传片、法治公益广告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氛围浓厚,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共设立宣传点39个,宣传人员200余人,动用法治宣传车6辆,悬挂法治宣传横幅38条,发放法律图书6000余册,法治宣传单10000余份,制作展板、宣传栏、挂图90块,解答法律咨询320人次。
据了解,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法治黄龙建设中的重大作用,黄龙县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公园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微信平台、手机平台、大型LED显示屏、电视台进行宪法和法律知识宣传;举行法律知识考试;常态化出动流动法治宣传车和普法服务小分队,广泛深入开展“宪法九进”活动;县“七五”普法讲师团面向全县领导干部,举办宪法及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主题宣讲会,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