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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法院年初工作安排,宝鸡中院积极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社会职责,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市法治宣传周12月3、4日两天,宝鸡中院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



12月4日上午,宝鸡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安学,宝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斌等领导带领法官干警在院机关大楼前设立法治宣传点,发放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等各类宣传单,接受过往群众咨询。




当天上午还举办了法院“开放日”,邀请金台区蟠龙镇小村小学70余名师生及宝鸡文理学院30余名大三学生来院参观、观摩庭审和座谈。在法院工作人员引导下,学生们依次参观立案信访大厅、科技法庭及大法庭。在审判法庭,小村小学的学生们坐上了庄严的审判席,敲响法槌,亲身体验了法官的职责和法律的威严。小学生们还观看了宝鸡中院微电影《心路》,法院工作人员以微电影中的案例和法律问题对学生进行讲解,使法治的种子在学生心中萌芽。宝鸡文理学院的学生们在参观完法院的办公场所后还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最后由办公室干警就我国的刑事审判制度及校园网贷等法律知识对大学生们进行了讲解辅导,现场进行了互动,整个活动紧凑充实,深受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12月3日下午,宝鸡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李琼应宝鸡高新第四小学的邀请,到该校为四年级3个班的全体学生上法制课。她结合播放PPT课件,为小学生们普及宪法知识,并通过诠释法律概念、剖析典型案例、现场交流互动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学生们剖析了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和未成年犯罪的自我防范,教育学生们通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自身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来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此次活动是宝鸡中院长期以来践行院校合作、实务与理论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宝鸡法院   刘炳科 孙杰 张紫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