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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法院借力党的基层组织成功执行一起易地执行难案件

(通讯员  李宗研 陈永峰)近日,韩城法院执行干警跨省来到山西省某市城区办百底村二组,积极与当地基层组织联系,利用其岗位优势,执行完毕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4月,段某(江苏省沛县人)在单位门口,被杨某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撞伤,造成二人受伤,一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段某将杨某告上法庭,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决由杨某赔偿段某各项费用,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义务,段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陈永峰接到案件,无法联系到杨某。在了解到杨某的家在山西省某市城区办百底村二组时,他意识到,这起案件不依靠当地基层组织的支持恐难以执行,便驱车来到杨某的家乡与其所在的村委会干部取得联系。

村委会的干部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带领执行干警去了杨某的家。杨某家可以用家徒四壁形容,父母常年有病,爷爷半身不遂、奶奶卧病在床,全家吃低保,杨某至今未成家,常年在外打工。村干部对执行干警说:“杨某的家庭情况你们也看了,希望你们努力做一下调解工作,如果二万多元能把这件事情了结了,让他们家的亲戚凑点钱,我们村委会帮助法院做杨某的工作”。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在村委会干部的协调下,段某做出了一些让步,最终以40000元了结了此事。

韩城法院意识到党的基层组织是联系法院与老百姓的纽带,是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一环。在解决执行难这项系统工程中,党的基层组织不可能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