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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麟游: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麟游县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聚焦工作目标,以强化责任落实、重点任务推进、督查检查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责任

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6次、第7次会议精神,听取政法单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对阶段性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并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承担的15项改革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时间节点,建立了工作台账和进展情况清单,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聚焦工作重点,落实改革措施,确保司改工作有序开展

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承担改革任务15项,其中县法院承担4项改革任务、县检察院承担3项改革任务、县公安局承担4项改革任务、县司法局承担2项改革任务、县委政法委承担1项改革任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改革任务接近完成。

一是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完善员额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按照中省市司法体制改革政策要求,建立了财物省财政统管机制,制定《麟游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了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工作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

二是落实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清单》、《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实施办法》、《案件评查制度》,调整充实了审判委员会组织机构,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

三是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和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引入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充分利用其专业能力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制化。

四是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托“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与镇综治维稳中心、村(社区)调委会的联系对接,构建了借助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多种力量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

五是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发挥“3﹢N”视频监控三级平台系统信息化应用能力,依托视频巡查平台,整合10个单位高清探头400余路图像,在基层4个派出所建立“二级视屏”视频巡查平台与接警处置同步运作工作模式,在全县形成视频巡查、街道巡逻无缝对接、联动协作的街道巡控网络。

六是深化“社区警务+”战略,推进“四单一图”社区警务机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在东、西社区、官坪社区全面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按照“四单一图”工作模式常驻社区开展日常警务活动。

七是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整合刑侦力量,将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网络犯罪侦查中队并入县局刑事侦查大队,设立三室一队。

八是创新基层警务工作模式,加强警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按要求及时全面落实。

聚焦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司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始终坚持把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强化督查检查,坚持每季度在政法单位开展的执法司法大检查活动中,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听取政法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司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夯实了工作责任,有效的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麟游县委政法委  王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