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严抓细管 不断创新 实现审判质效持续有力提升
陕西韩城,司马故里,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这座写满故事的千年古城,近年来锐意改革、屡有创新,综合实力跃居“西部百强”前30名,正在打造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引领黄河经济带协同发展。韩城法院为了给这座步入发展快车道的城市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当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追赶超越,大胆革新,各项工作步入全省法院一流方阵。2017年更是创历史记录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22项,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规范化司法‘三项’工作先进集体”、“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七项荣誉称号。被渭南市委、市政府授予“2017年度全市政法系统改革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以综合考评得分第一名的成绩被渭南市中院授予“2017年度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在诸多荣誉面前,韩城法院为更好地树立标杆作用,抓住审判管理核心,严抓细管,不断创新,实现了审判质效持续有力提升。2017年受理案件4433件,结案4318件,结案率达97.41%,高于全省法院平均结案率3.91个百分点,2018年截止8月31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88件,审结2286件,结案率71.71%,高于全省法院平均结案率10.1个百分点。审判质效从两年前相对落后实现华丽蜕变,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衡,重点指标结案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法定审限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各项指标齐头迈进。2017年度韩城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考核居渭南市11个基层法院第一名,被省高院授予2017年度“审判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构建审判管理新格局
一是党组重视。把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院上抽调精兵强将5人充实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型管理质量,配员额法官1人,一边办案(按副院长办案数量),一边参与审判管理。院党组确立院审委会的宏观指挥权、审管办的中观枢纽权、院、庭长的微观指导权,搭建全面、综合的审判管理模式,形成全院参与、积极互动的局面。自2016年以来召开29次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督促工作进度,提出具体要求,协调解决困难。
二是规范化管理。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在日常审判管理中,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经过调研综合研判,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22个,用于指导审判实践,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
三是注重调研。在审判过程中,组建由院领导、员额法官、书记员、行政工作人员组成12人的调研团队,注重发现一些案件裁判法律适用难点、疑点、热点问题以及典型案例,立足这些法律适用难点开展调研,提出解决对策建议,规范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指导法官办案,促进“类案同判”,两年来撰写调研论文11篇、调研报告15篇和典型案例56个。
四是信息化助力。院党组围绕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目标,加大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用,为实现办案、管案、监督的“全流程”打好“全覆盖”基础,建成数字化法庭4个,执行指挥中心1个等,逐步实现每个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实现管理部门与法庭、执行局的内部联网和远程视频通讯,对法庭审判活动、现场执行实现远程即时的监督和指导。
强化流程节点严管控
一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韩城法院制定审判流程管理8项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利用局域网对每一个案件从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合议、文书制作、审限变更、结案及归档等整个流程节点进行动态适时监督,保证审判各个环节能够按法定程序高效运行。严格审限监督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专职人员通过内网发送邮件、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对承办人员进行预警提示和督促办理,并定期发布通报,有效杜绝超审限案件。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4类审限变更事项,严把审批关,原则上不得延长审(执)限,确因案件疑难复杂在法定正常审限内不能审结的,须在审限到期前1个月报院长审批,符合最高院规定的可以报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批准报延,审限内未审(执)结按照超审限案件对待。扣除审限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主管院长和审管办报送相关资料,否则不予批准。同时,坚持对长期未结案件分类督办机制,对半年以上未结案件登记造册,并按半年、1年、2年、3年以上分别建立台帐督办,对逾半年、1年的由业务庭负责人督办,逾2年的由分管院领导督办,逾3年的由院长督办,业务庭负责人及承办人向院长报告办案进度、未结原因、结案计划及措施,并及时在全院通报。目前3年以下的未结案件明显减少,无3年以上未结案件。
二是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无缝管理机制。为保证案件质量,韩城法院按照省高院确定的案件质量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先进法院经验,制定了《韩城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评查小组成员由员额法官和审管办资深工作人员组成,定期进行案件评查。申请报结初查。平时依托信息化手段,由专人负责逐案认真进行网上结案审查,对申请报结的案件,坚持逐案必查,实际就是评查初审,最大限度地把不合格案件堵在报结案之前。对凡不符合结案条件的案件,在写明原因后,一律退回承办人,及时整改,院监察室对两次以上被退回案件的承办人进行诫勉谈话。2016年以来,韩城法院对因结案信息填写不全、各类笔录签字不全、送达不规范、法定程序缺失、案卷整理不规范等原因退回承办人整改的案件达82件,诫勉谈话3人,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已结案件评查。对已报结的每案必评查,从立案环节、审理环节、执行环节、裁判文书、卷宗装订和归档5个方面,逐案翻阅卷宗进行质量等次评定,同时分庭室建档立卡,以备存查和总结规律。审委会对评查工作督查。对已评查过的案件审委会每半年随机抽取5%-10%进行评查抽检,实际就是审委会对评查工作进行监督,对不认真评查的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2017年对不认真评查的责任人1人次实施扣罚一个月绩效奖和对审管办倾斜经费5%扣减的惩罚措施,从机制上夯实评查责任,保证了评查不走过场。2017年以来,韩城法院已评查案件6702件,优良率达95%,无不合格案件。召开发改案件质量剖析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发改案件质量剖析会,先由承办人进行书面自我剖析,审委会委员点评,参照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有效减少案件发改。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优秀庭审和优秀法律文书推荐与评选活动,每季度评出优秀文书在一楼大厅设立专栏予以展评,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2017年以来,韩城法院先后有5份法律文书被省高院和渭南中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三是常态化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韩城法院对所有受理的案件,紧紧依托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以及执行指挥平台,对照省高院制定的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23项主要指标,逐项统计,定量对标分析研判,保持优势指标,提升劣势指标,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广泛收集审判工作有关的数据资料基础上,深入分析,准确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共发布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31期,为院党组、审委会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形势和调整执法办案任务提供科学依据。2016年以来,党组每月适时制定结案目标任务,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19次,开展“百日结案竞赛”活动2次、“韩塬利剑”集中执行活动8次等系列专项执法办案活动,活动结束后均进行了数据分析和效果研判。
四是以阳光司法公开机制倒逼司法公正。为了健全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倒逼司法公正,韩城法院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覆盖面,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部门质效考核之中。审管办安排专人根据韩城法院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数据每月进行专项通报。同时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和上网管理,两年来对裁判文书制作和上网管理进行精品化和规范化培训,坚决杜绝文书“带病”上网。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近两年来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0173份,实现了裁判文书100%规范上网目标,裁判文书公开率始终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同时,韩城法院高度重视庭审直播工作,连续两年来,运用官网、手机直播等平台对全院影响较大的案件均进行了庭审直播推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狠抓审管改革求实效
一是健立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匹配的审判管理新机制,做到放权到位和有效监督的有机统一。按照最高法院党组“审判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的部署,2018年韩城法院着力解决司法责任改革后全国法院普遍出现的院庭领导 “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问题。通过组织员额法官和院庭室领导统一学习和探讨,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司法责任改革是对我国司法权运行机制和责任体系的一场深刻变革,新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下,院庭长审判监督的功能定位、内容对象、行权方式均产生深刻变化。韩城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内容,结合韩城法院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韩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新的裁判文书签发机制的规定(试行)》,明确实行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独立签发和合议庭成员联合签发制度,但同时规定,员额法官承办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九类案件的裁判文书签发实行报告制,对以上案件裁判文书签发前,案件情况层报庭长、分管院领导,必要时报院长。层报后无异议的,审判长签发,有异议的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规定,院长、主管领导发现上述九类案件出现,有权要求承办法官报告。2018年以来,共有18件案件进行了裁判文书报告制度,其中有14件属承办法官主动报告,4件属领导要求报告,实现了放权到位和有效监督的统一,杜绝了个别法官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既落实好“审理者裁判”的改革要求,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又通过院长、庭长做到“放权不放任”,完善和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在司法改革过程中,韩城法院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实用、可操作的原则,合理设定法官的审判业绩考核指标,以审判效率为基准,突出审判质量,兼顾审判效果。根据制定的《韩城市人民法院法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2017年韩城法院对所有法官审判业绩进行了考核,注重将审判绩效与考核结果运用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扩展审判管理的综合效应。将审判绩效与目标奖惩相对接,对审判态势运行优异的庭室,授予先进集体并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将审判业绩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近两年来,将15名审判绩效考核优秀的法官提拔为正副庭长。同时,注重将审判绩效与审判资源配置相挂钩,根据各业务庭的人案比情况,适时调配审判人员,优化人员配置结构,实现人案均衡分配。
三是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优化审判资源配置。2015年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全国法院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韩城法院也不例外。针对这一问题, 韩城法院将繁简分流作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主要突破口,下大力气重构审判格局,适时成立速裁庭,充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等制度设计,依法简化简单案件送达、开庭、裁判文书制作等环节,推行“要素式庭审”,推广“令状式”“表格式”判决书,切实做到“简案快办”。自速裁庭成立六个月以来已审结案件384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天,以5%的法官数量完成了25%的民商事审判任务,效果显现,民商事各业务审判法庭普遍感到案件数量压力大减,对比年初下达的岗位目标办案任务数量,甚至出现个别法庭主动要求多分案件进行承办现象,这种变化使得多数法官能够真正投入更多精力审理复杂案件,确保“繁案精审”。
四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打造联调联动新格局。今年,韩城法院积极向市委汇报,争取市委支持,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与司法局、各镇办及劳动部门、民政部门等携手打造新形势下协调联动、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在当事人来院立案之时,经过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进入诉讼有力解决纠纷还是诉前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以及是否有调解的可能等综合判断。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截止8月底,化解各类纠纷79件;与司法局加强联系,设立人民调解中心,由司法局向法院派驻富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纠纷112件;与劳动部门、民政部门加强协作,组建农民工讨薪纠纷化解工作组,72件纠纷通过行政调解途径及时得以解决;与各镇办主动沟通联系,确定综治负责人为辖区内村民权益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村民权益纠纷由第一责任人与村组及村民先行协调沟通,牵头负责办理,共化解各村民权益纠纷223件。通过完善和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形成了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化解主体多元、沟通衔接畅通、解决体系融合,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由法院分流联络,有地方评理、有法官说法、有规范处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目前,借助各方力量化解各种矛盾纠纷486件,占韩城法院受案数比例15.1%,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韩城法院取得成效较为显著,在全省法院受案数较去年同期平均上升14个百分点的态势下,截止8月31日,韩城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88件,较去年同期受案数3432件,减少244件,同比下降7.11百分点,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困难。
韩城法院在构建审判管理新格局、强化流程节点严管控、狠抓审管改革求实效的道路上持续发力,严抓细管,锐意创新,实现了审判质效的有力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正在以一流的业绩努力打造全国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