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顺应时代呼唤要求 修订律师协会章程
2018年7月15日,第三届宝鸡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举行,宝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红旗在会上作了《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党建先行,加快建设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宝鸡律师队伍》主题发言,会议修订了《宝鸡市律师协会章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建设等内容写入章程。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引祥、政治(警务)处主任姚宏科参加了会议,宝鸡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克勤主持会议。
修订宝鸡市律师协会章程是全市律师行业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更是宝鸡市律师协会不忘初心,加强行业党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的一件大事,本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律师业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必将有力促进全市律师事业健康长远发展。
为扎实做好宝鸡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工作,宝鸡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克勤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通讯形式的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修订内容,修订程序,及时报告省律协,并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参照全国律师协会修订内容,结合宝鸡律师协会实际,组织起草了修订草案,广泛宣传,广泛征求大家意见。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宝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胜利分别在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上传达了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对《宝鸡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说明,70余名律师代表参加了第三届宝鸡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宝鸡市律师协会章程》的修订。
会议强调,全市律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先行,全面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坚守执业底线和执业纪律,切实发挥律所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代表一致认为,要与时俱进,领会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学习和落实章程修改内容,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律师工作新局面,为法治宝鸡、平安宝鸡做出应有的贡献。
(宝鸡市司法局 蒲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