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垃圾围村” 营造长安美丽乡村
(通讯员:何长安 李婷)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在走访中发现农村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露天焚烧,“垃圾围村”成为“独有的风景”。根据相关线索民行干警积极实地勘察,重拳出击立即立案审查两起本区典型“垃圾围村”案件。
长安区杨庄街办营沟村5组西北角桥沟处形成一垃圾场,露天明火焚烧垃圾,影响周围村民生活,污染大气环境。接到该线索后,民行干警随即入乡实地考察,该处垃圾场并不是合法的垃圾场站,但却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占地面积3.2亩,沟深8米,2017年12月起,该垃圾场在未采取任何处理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直不间断焚烧垃圾,致使垃圾臭味严重扩散。民行部根据审查结果立即向市环保及杨庄街办发出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当晚该处垃圾就被清理,民行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让“垃圾围村”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及时保护了乡村的美丽环境。
位于潏河洋桥下游三府衙村段左岸,是长安区杜曲街办三府衙村的垃圾消纳地,民行干警现场调查发现该垃圾场占地面积约10亩,紧挨潏河边,部分河堤被毁损。2018年初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记者采访后,该村委会在垃圾场上覆盖黄土将垃圾就地掩埋,但掩埋后的垃圾仍隐约可见,部分建筑垃圾石料裸露,且该处并非是依法审批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根据调查反馈,民行部随即立案审查,与国土、水务、街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作为。
针对上述“垃圾景象”,民行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近期先后处理多起公益诉讼案件,积极调查取证,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询问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结合事实和使用法律向环保局、土地局、水务局、街办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积极作为,保护生态环境营造长安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