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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山阳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 普法记心间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山阳县城区第三初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9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龙某醉酒后无故殴打路人蔡某、杨某,导致杨某受伤,达轻伤二级。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龙某的犯罪事实。在法庭答辩环节,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希望被告人从此案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牢记此次人生道路上“冲动的惩罚”,争取好好改造,早日成为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龙某正值而立之年,本应成就一番事业,如今却因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无故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也导致自己深陷囹圄。经当庭宣判,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

活动结束后,旁听的两千余名师生纷纷感叹:相比较于以前理论的法制教育,这次公开庭审的教育意义更为直观。这个案例也提醒同学们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努力做个懂法、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切莫因为小事而逞一时意气,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