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白河县检察院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2018年白河县检察院将立足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以公益诉讼为龙头,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保护汉江白河段等重要河流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建议为手段,防治结合,着力打造“强化法律监督 守护青山绿水,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生态检察品牌,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建设水平。
以公益诉讼为龙头。加大环境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力度,深入辖区11镇开展线索大摸排,对发现的线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对拒不履职或履职不当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
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制定《开展保护汉江白河段等重要河流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汉江及县内白石河、红石河等河流的水质保护,一是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破坏植被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砍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二是加强对环境资源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会同有关部门,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的受理、立案、查处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等问题。
以检察建议为手段。坚持防治结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 对污染环境的事件、案件,坚持“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以宣传“三覆盖”为助推。开展环保生态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在汉江沿线各镇村聘请环境保护检察联络员,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做到环保犯罪预防从主管部门到镇村、到群众的“三覆盖”。
(白河检察院 刘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