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黄龙县检察院:加强与监察委协调配合 确保移送案件衔接规范
为了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提前谋划,疏通渠道,使移送受理案件环节顺利衔接,确保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3月21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部积极与县监察委办案部门沟通联系,召开了联席协商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慎国华,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张海峰等五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检察综合业务部部长李怀玉介绍了综合业务部的设置、职责及人员情况,组织学习了《陕西省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副部长段艳萍针对电子卷宗制作要求、涉案物品的移送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会各位领导就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的送案标准、送案时间、电子卷宗的制作、技术部门信息配置、涉案财物的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并在业务工作衔接方面达成共识,认为通过案件的规范移送,在不断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长效的案件移送受理衔接工作机制。
会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慎国华、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张海峰等一行应邀参观了案件受理中心,观看了电子卷宗制作过程,详细询问、了解案件受理流转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对检察综合业务部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
(黄龙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段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