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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执行联动 三十位农民工怀揣工资回家过大年

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年关将至,米海忠等农民工一大早来到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代表三十位陕北榆林农民工从法官杨文的手中接过22万元执行款,高高兴兴地踏上北上回家过年的路。

2016年,米海忠等三十位陕北榆林的农民工在陕西彬县的一处建设工地干活,建筑公司拖欠了工资75万余元未付。因该建筑公司住所地在宝鸡,三十位农民工辗转来到宝鸡提起诉讼。但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却一直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农民工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这种情况,区法院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协调区司法局、区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援助律师,为三十位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托网络财产查控手段对涉案建筑公司名下资产进行全方位查控;及时约谈建筑公司负责人,讲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彻底打消他们规避执行的想法。最终双方达成了由该建筑公司先行支付22万元、对其余工资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使这起矛盾十分突出的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在春节临近之际得以化解。

近年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制定相应制度规范,联合区级相关单位成立了区协调解决执行难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