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渭南市大荔县司法行政亮点工作回眸
2017年,大荔县司法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追赶超越主题,坚持以“平安大荔、法治大荔”建设为主线,以提升“两率一度”为目标,认真做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亮点工作凸显。
创新举措,普法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将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范畴,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是普法第一责任人。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促进普法工作落实。由县委、政府领导带队,对全县“七五”普法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督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召开了“七五”普法推进暨普法联络员培训会,印发了《大荔县关于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大荔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和推进措施;通过依法治县办下文,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计分。四是建立了“七五” 普法联络员微信群和“七五”普法工作群,畅通信息,方便交流,定期通报,把执法与普法相联合,独唱变为大合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以“法治大荔”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及时发布全县普法信息,宣传县域普法动态,传递新法、以案说法等,共发布各类信息普法内容760条。六是在继续做好《普法园地》电视栏目的基础上,推出了《小小故事讲国法》和《“七五”普法大家谈》专栏,扩大了受众,提高了知晓率。全年共制作普法节目19期,其中普法园地电视栏目12期,小小故事讲国法专栏5期,普法碎戏《雷刚办案》1部、法治微电影《牛所长下乡》1部。七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文明生活 与法同行”征文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活动促进普法工作落实。全县共收集征文130余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6篇。在全市组织的“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线下赛中,大荔县获优秀组织奖,赵文霞等两名同志获优秀选手奖;在全市组织的“文明生活 与法同行”征文活动中,大荔县获优秀组织奖,严思龙、王雪纯两名同志分获二、三等奖;在全市广播影视奖联评中大荔县广播电视台、大荔县司法局选送拍摄的法治碎戏《牛所长下乡》荣获2016年度电视文艺类二等奖。2017年11月份,大荔县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推荐上报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
规范管理,人民调解稳步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政法委、司法局联合发文制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村(社区)调委会主任绩效考核办法》,联合检查考核,规范管理,有效推进工作,全年共发放基层调委会主任工作补助110余万元。二是“双建”工作成效明显。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公益岗位充实调解队伍,在县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余人次,调处或者引导诉讼12件,受到县委领导多次好评。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参与省电视台《帮忙有一套》栏目拍摄16期,播放了13期,发放奖励补助金19200元(参与策划、拍摄、制作一期节目,县司法局奖励补助个人1200元)。
勇于担当,社区矫正防脱严管又出新招。在巩固社区矫正“大荔模式”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针对个别拒不报到、不按期汇报、不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和公益劳动的脱管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并撤销缓刑(假释)在逃的,联合法、检、公职能部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网上追逃(公安机关负责网传资料并派员配合抓捕,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衔接并从人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先后成功追捕5人,填补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管理盲区。并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让被捕人员现身说法,起到了以一儆百的作用。2017年10月大荔县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
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取得新成效。以构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理念,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一是领导带头引领,同志轮流讲学,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不动摇。二是鼓励自学,在书籍购买、报刊征订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三是以制度奖励促学,对系统内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予以重奖。2017年,局机关公益岗位9名年轻同志积极报名、踊跃参加了全省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5名同志参加了在职学历继续教育,2名同志参加了司法考试,1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推动形成人人重视学习、人人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
(大荔县司法局 马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