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洛川法院:领导带头推行“速裁”机制 两小时零七分审结27案
2018年2月6日上午,由洛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新文独任审判,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分别审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27 案。27个案件的庭理过程均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全程视频直播。
2014年10月至12月,被告李某通过发放小额定金的形式,先后从洛川县百益社区杨某等27户果农处购买苹果27.4万公斤,在支付了极少部分果款后便将苹果全部拉走,此后便失去联系。2018年元月,在该院开展的“破冰行动”执行攻坚活动中,被告李某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羁押于洛川县看守所。原告杨某等27人得知情况后,随即将被告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及时依法向被告李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对双方无异议的事实及证据进行了确认。
在短短的两小时零七分的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因对事实、数额及证据均无异议,故法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对原告杨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等27案分别当庭作出判决,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这是洛川县法院大力推行案件“速裁”工作机制的一个典型缩影,院领导带头大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对于缓解办案压力、提升审判效率、树立示范标杆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洛川法院 陈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