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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平利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2月6日上午,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作不起诉一案召开公开审查会。邀请了县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员及被害人家属代表参加。

首先,承办检察官吴世焕对罗某拟作不起诉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认为罗某属过失犯罪,交通肇事后主动报警并抢救伤者,事后积极赔偿家属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认罪态度较好,符合刑事诉讼法作不起诉的相关规定。

随后,侦查员、被害人家属、政协委员依次对案件拟作不起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参会的书记员详细记录,作为对罗某决定是否不起诉的参考依据。

据悉,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规范不诉裁量的有益举措。上述活动,既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案情,参与监督的有效渠道,也有利于了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及司法公信力,为真正确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  

(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