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执行一庭:执行法官不言弃 涉执信访终化解
一桩健康权纠纷信访执行案,被执行人杳无音信,案件执行困难重重。经韩城法院执行一庭法官不懈努力,多次奔赴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芝阳镇,寻找被执行人,终于在1月22日成功执结。
案情:曹某某申请执行许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韩城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9日作出(2016)陕0581民初1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许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1249.1元、误工费1200元、护理费960元、伙食补助费72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14429.1元。
韩城法院执行一庭于2017年1月17日收到案件后,承办干警柳少嘉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许某某谈话,了解到被执行人许某某年龄偏大、身体患有疾病,不适宜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遂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许某某同意赔偿曹某某1万元,然而曹某某不同意该赔偿金额,要求被执行人许某某按判决内容一分不少地进行赔偿。之后承办人再次找到许某某履行赔付义务,许某某因家庭生活困难,与妻子离婚,无力支付赔偿金,不愿再提高赔偿金额,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后执行法官根据曹某某提供的线索,多次前往芝阳镇和曹某某提供的枣庄、独泉村,均未找到许某某。由于一直找不到许某某本人,案件款得不到支付,曹某某不能充分理解法院执行工作,遂多次来我院进行上访。
2018年1月22日,临近年末,在从曹某某处得知许某某从外地打工归来的得消息后,李武军副庭长放下手头工作,带领执行一庭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找到许某某,将其带至法院。经过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约定赔偿曹某某1万元,已支付5000元,剩余5000元款项于2018年4月底付清,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韩城法院执行一庭始终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不论案件再多,法官再忙,不会放弃任何一条执行线索,兢兢业业,苦苦坚持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保障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