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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宁陕法院:涉民生“暖冬”执行行动,首日兑现35万

(通讯员 杨珊珊)“双节”将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保障民生,宁陕法院执行局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涉民生“暖冬”执行行动,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优先执行举措,使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在活动的首日就顺利执结到位35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申请人大川建筑队在2015年8月与被执行人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签订《基建工程施工合同》,将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富硒生态园建设工程承包给申请人,工程竣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应支付给申请人大川建筑队工程款75万元。后经大川建筑队多次催要无果后,2017年9月大川建筑队向宁陕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支付大川建筑队工程款7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找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表示经济能力有限,国家农业补助资金尚未拨付,目前无力偿还全部案款。而申请人大川建筑队每月要给工人发工资,面对双方当事人存在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充分发挥调解机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积极与县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在涉民生“暖冬”执行行动开展首日,樱花生态农业合作社来到宁陕法院执行局,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将35万元交到大川建筑队负责人的手中。

该院表示,接下来,将把握住岁末年初这个关键时间段,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力争让执行申请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