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心系群众解民忧 这些做法有亮点

编者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市政法系统立足职能,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围绕群众期盼,主动担当作为,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排群众之忧、解群众之困,切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汉台检察官变身操“薪”人 支持起诉帮农民工讨薪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区法院成功调处9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涉案农民工9人,涉案金额共计21万余元。

案情简介:李某某等九人原在涉案欠薪汉台区某酒店工作,或从事收银工作,或负责库管工作,或为该酒店服务、保洁人员。2018年开始,该酒店开始以各种名义拖欠李某某等员工的劳动工资。经李某某等人多次追讨,酒店法定代表人明某某出具欠条,但欠条中并未载明将何时归还工资,仅以口头方式承诺会在2021年3月左右支付。直至同年3月底该酒店仍未履行。眼看工钱无着落,辛苦付出打水漂。李某某等人获悉可以找检察院帮忙,遂一同到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在了解案情后,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并主动调取了相关证据。同时,对农民工们和酒店负责人等案件当事人作了详细的询问笔录,在综合评判各方证据之后,依法作出了支持起诉决定。

联合协调:2021年4月28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人与涉案酒店拖欠员工工资纠纷一案进行了集中调解。调解当日,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办案检察官会同办案法官对该案案件性质、处理方式等进行了商讨,并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了解决纠纷的合理对策。调解过程中,法检两院办案干警以充足耐心平复了当事人激动、对抗的情绪。最终,在检法两家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酒店法定代表人明某某表示将在2021年12月前向李某某等人支付工资211300元。

2021年4月2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将该系列支持起诉案件的调解书送达检察院。至此,该起系列农民工讨薪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进社区送上“法治套餐+文化大餐”

近日,该院走进城北街道办二里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平安建设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并联合二里社区举办迎五四“党旗下的青春”主题朗诵等法治文化活动,为当地居民送上了“法治套餐+文化大餐”的美味组合。该院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二里社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百余人共享了这场“盛宴”。

城固县公安局上元观派出所民警及时劝阻,避免群众经济损失

2021年4月29日8时50分许,上元观派出所民警接到县局反诈中心预警指令称:在上元观镇号码为135****8133的机主衡某某疑似遭受电信诈骗。接到指令后该所民警赶赴衡某某家中进行劝阻,经进一步核实,衡某某称135****8133的号码实际上是自己的儿子在使用,民警让衡某某现场联系上儿子,衡某某的儿子称其手机上收到一些陌生短信及链接,未实施转账汇款等上当受骗行为,民警接过电话告知衡某某的儿子将陌生短信和链接删除,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衡某某的儿子表示会删除短信和链接,不会上当受骗,电话中对民警的及时好心提醒连声感谢,为他避免了一场经济损失。

勉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近日,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该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该《办法》适用于该县行政区域内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事项。

举报和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包括:“生态”类案件范围包括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环境”类案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资源”类案件范围包括土地、林业、草原、矿产、水产等资源受到破坏的情形。“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生产、销售假药或者劣药等。“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范围包括国家出资的企业所支配的经营性国有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税收类、罚没类、费用类由国家权力机关取得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财政补贴类、社会保障类国家因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各项资金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案件范围包括国土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违法审批许可等。

略阳公安行政拘留冒充和尚招摇撞骗者,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施主,咱们略阳灵岩寺即将举行开光庙会,你到时候拿上我给你的‘邀请函文’和‘镇宅符’过来让大师给你开光祈福,保佑你一家平安”。男子孙某从安徽枞阳到略阳,冒充和尚进行招摇撞骗,被略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2日。

4月29日下午,一名光头和尚身着“僧服”,肩背“乾坤袋”,手拿“法器”,操着外地口音沿略阳县乐素河镇挨家挨户进门游说,村民们一听“灵岩寺”要召开“开光庙会”,拿上平安符去“开光”就能避祸免灾,保一家平安就纷纷拿出现金购买“和尚”手中的“邀请函文”、“平安符咒”和“法器”。

正当“和尚”天花乱坠地“传道”兜售手中物品时,被入户走访的略阳县公安局乐素河派出所民警碰了个正着。民警通过观察和询问,很快就看出了“破绽”,“和尚”是假和尚,当即将该“和尚”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查,假和尚姓孙,安徽枞阳人,在外地购买各类“戒牒”、“法器”后来略阳境内游走,听闻略阳有古刹“灵岩寺”,便编造有开光法会在灵岩寺举办,以开光祈福保平安为由兜售假法器,假戒牒,以骗取钱财,此次在乐素河镇境内作案5起,骗取现金815元 。